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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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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全文)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7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2002年6月29日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章 社會責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國家和社會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宣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的活動。
    開展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稱科普),應當採取公眾易於理解、接受、參與的方式。
    第三條 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農村基層組織及其他組織應當開展科普工作。
    公民有參與科普活動的權利。
    第四條 科普是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發展科普事業是國家的長期任務。
    國家扶持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科普工作。
    第五條 國家保護科普組織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鼓勵科普組織和科普工作者自主開展科普活動,依法興辦科普事業。
    第六條 國家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可以按照市場機制運行。
    第七條 科普工作應當堅持群眾性、社會性和經常性,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
    第八條 科普工作應當堅持科學精神,反對和抵制偽科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科普為名從事有損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國家支持和促進科普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科普工作,應將科普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為開展科普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科普工作協調制度。
    第十一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科普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進行督促檢查,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國務院其他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負責有關的科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其他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負責本地區有關的科普工作。
    第十二條 科學技術協會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會力量。科學技術協會組織開展群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的科普活動,支援有關社會組織和企業事業單位開展科普活動,協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規劃,為政府科普工作決策提供建議。
    第三章 社會責任
    第十三條 科普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社會各界都應當組織參加各類科普活動。
    第十四條 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把科普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活動。
    科技館(站)、科技活動中心和其他科普教育基地,應當組織開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活動。
    第十五條 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類社會團體,應當組織和支援科學技術工作者和教師開展科普活動,鼓勵其結合本職工作進行科普宣傳;有條件的,應當向公眾開放實驗室、陳列室和其他場地、設施,舉辦講座和提供諮詢。
    科學技術工作者和教師應當發揮自身優勢和專長,積極參與和支持科普活動。
    第十六條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等機構和團體應當發揮各自優勢做好科普宣傳工作。
    綜合類報紙、期刊應當開設科普專欄、專版;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開設科普欄目或者轉播科普節目;影視生產、發行和放映機構應當加強科普影視作品的 製作、發行和放映;書刊出版、發行機構應當扶持科普書刊的出版、發行;綜合性互聯網站應當開設科普網頁;科技館(站)、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文化場所 應當發揮科普教育的作用。
    第十七條 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國土資源、體育、氣象、地震、文物、旅遊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結合各自的工作開展科普活動。
    第十八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社會團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物件的特點組織開展科普活動。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結合技術創新和職工技能培訓開展科普活動,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向公眾開放的科普場館和設施。
    第二十條 國家加強農村的科普工作。農村基層組織應當根據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要,圍繞科學生產、文明生活,發揮鄉鎮科普組織、農村學校的作用,開展科普工作。
    各類農村經濟組織、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農村專業技術協會,應當結合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向農民普及科學技術知識。
    第二十一條 城鎮基層組織及社區應當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旅遊等資源,結合居民的生活、學習、健康娛樂等需要開展科普活動。
    第二十二條 公園、商場、機場、車站、碼頭等各類公共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在所轄範圍內加強科普宣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科普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準,保障科普工作順利開展。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科普工作。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科普場館、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畫;對現有科普場館、設施應當加強利用、維修和改造。
    以政府財政投資建設的科普場館,應當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常年向公眾開放,對青少年實行優惠,並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經費困難的,同級財政應當予以補貼,使其正常運行。
    尚無條件建立科普場館的地方,可以利用現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設施開展科普活動,並設立科普畫廊、櫥窗等。
    第二十五條 國家支持科普工作,依法對科普事業實行稅收優惠。
    科普組織開展科普活動、興辦科普事業,可以依法獲得資助和捐贈。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境內外的社會組織和個人設立科普基金,用於資助科普事業。
    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境內外的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財產資助科普事業;對捐贈財產用於科普事業或者投資建設科普場館、設施的,依法給予優惠。
    第二十八條 科普經費和社會組織、個人資助科普事業的財產,必須用於科普事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科學技術協會和有關單位都應當支援科普工作者開展科普工作,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以科普為名進行有損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騙取財物,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予以制止;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財政經費或者貪污、挪用捐贈款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擅自將政府財政投資建設的科普場館改為他用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擾亂科普場館秩序或者毀損科普場館、設施的,依法責令其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科普工作中濫用職權、怠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人民日報》 2002年07月04日
 樓主| 發表於 25-3-2011 00:57:27 | 顯示全部樓層
2010年第四季度新聞發佈會
2010年10月14日

  中國科協2010年第四季度新聞發佈會

  時間:2010年10月11日下午

  地點:中國科技會堂B103多功能廳

  出席嘉賓:張 勤 中國科協新聞發言人、書記處書記

  周建強   安徽省科協黨組書記、副主席

  王延祜 中國科協計劃財務部部長

  楊文志 中國科協科學技術普及部部長

  王延祜:根據2010年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工作要點和《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表彰獎勵辦法》,擬於今年12月在北京召  開全國“講理想、比貢獻”(下稱“講、比”活動)活動總結表彰大會。現將“講、比”活動和表彰大會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開展“講、比”活動的背景

  在企業中全面開展“講理想、比貢獻”活動至今已有20多年。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企業科協組織重新恢復建立。如何發動和團結廣大科技工作者,把他們的積極性、創造性充分發揮出來,是各級科協組織面臨的重大課題。各企業科協經過反覆實踐、逐步摸索,找到了一些調動企業科技工作者積極性的好形式。如遼寧本鋼集團科協開展的“三獻一創”活動,瀋陽有色金屬加工廠科協開展的“工程師立功競賽”活動,鐵法礦務局科協開展的“獻智慧、做貢獻”活動等,都為“講、比”活動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1987年4月中國科協、國家經委聯合頒發了《關於在全國廠礦企業工程技術人員中開展“講理想、比貢獻”競賽活動的通知》,正式提出了在全國廠礦企業科技人員中開展“講理想、比貢獻”競賽活動。為了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的精神,響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增產節約、增收節支”運動的號召,充分發揮全國企業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技術進步,1987年中國科協、國家經委在總結地方廠礦企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于同年4月聯合頒發了《關於在全國廠礦企業工程技術人員中開展“講理想、比貢獻”競賽活動的通知》,提出了在全國廠礦企業科技人員中開展“講理想、比貢獻”競賽活動。由於“講、比”活動緊密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直接服務於企業的技術進步,有利於發揮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此得到企業黨政領導的認可和支援,得到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響應,成為企業中最有影響、最受歡迎的群眾性科技活動之一。

  1988年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李鵬同志於1988年接見了“講、比”活動先進代表,併發表重要講話。“講、比”活動的開展和取得成績,受到了中央及各級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李鵬同志在1988年接見了“講、比”活動先進代表時強調指出:“我們十分支援在全國廠礦企業科技人員中進行 ‘講理想、比貢獻’這類活動。希望有更多的企業和科技人員參加這項活動,為改革的順利進行、科技的進步和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溫家寶、胡啟立、鄒家華、宋健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也曾先後接見“講、比”活動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代表,並作了重要講話。中央領導同志充分肯定了“講、比”活動在促進企業兩個文明建設中所發揮的巨大作用。
1997年9月全國“講理想、比貢獻”競賽活動十週年先進事跡報告暨經驗交流會在北京隆重舉行,國務委員宋健代表國務院出席大會並作重要講話。

  “講、比”活動開展以來,每年約有1萬多個企業150萬名科技工作者參加。中國科協、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聯合表彰了1987-1996年間在全國“講理想、比貢獻”競賽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300名優秀組織者。中國科協聯合有關部委共評選出全國“講、比”活動先進集體830個,先進個人865 名。

  黨的十六大以後,企業改革和自主創新的力度和強度不斷加大,隨著非國有企業、新經濟組織、國家高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使企業科協工作和“講、比”活動都面臨著新的環境和新的發展機遇。

  中國科協七大提出,要牢牢把握建設創新型國家這個中心任務,充分認識科技工作者在建設創新型國家偉大實踐中的歷史使命和時代責任。

  2007年1月,中央組織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和中國科協五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動員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為建設創新型國家作出新貢獻的若干意見》。《意見》要求廣大科技工作者“深入企業廣泛開展以技術創新為主要內容的‘講理想、比貢獻’活動”。

  2007年5月,在京召開全國企業科協工作會議。這次會議是在中國科協貫徹落實“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抓住機遇、乘勢而上,搭建平臺、搞好協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層”32字工作方針,會議總結交流了企業科協工作的經驗,研究形勢,分析問題,深入探討企業科協今後的工作重點及發展方向,提出了新時期新形勢下企業科協工作的目標和任務。會議明確提出以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為主線,以增強企業創新能力為目標,以深入“講理想、比貢獻”活動為主要抓手,進一步加強企業科協組織建設,全面推動企業科協各項工作,動員和組織廣大企業科技工作者深入開展以技術創新為主要內容的“講理想、比貢獻”活動,充分調動他們的創新熱情,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建設創新國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2007年11月由中國科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決定成立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中國科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有關單位也相繼成立了領導機構。

  2007年6月中國科協七屆四次常委會通過了《中國科協關於加強企業科協工作的若干意見》。2007年7月,由中國科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科技部和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出臺了《關於在企業中深入開展“講理想、比貢獻”活動的意見》。兩個文件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科協今後的工作思路、指導方針和目標任務,是指導企業科協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於企業科協工作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標誌著企業科協工作迎來了又一個春天。

  2008年3月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印發了《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表彰獎勵辦法(試行)》。為了進一步規範全國 “講、比”活動總結表彰工作,推動“講、比”活動的開展,擴大覆蓋面和影響力,2008年3月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印發了《全國 “講理想、比貢獻”活動表彰獎勵辦法(試行)》,對評選表彰工作作出明確的規定。辦法第二條提出:全國“講、比”活動評選表彰每兩年開展一次,每次評選 100個全國“講、比”活動先進集體,100名全國“講、比”活動科技標兵,100名全國“講、比”活動優秀組織者。

  2008年12月全國“講理想、比貢獻”活動總結表彰大會在四川省成都市召開,對2007-2008年度在“講、比”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有較強示範作用的102個先進集體、102名科技標兵、107名優秀組織者進行表彰。會議總結了各地開展“講、比”活動的情況,交流了經驗,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中國科協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鄧楠同志在開幕式上作 了重要講話。

  二、評選工作情況

  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今年12月在北京召開全國“講、比”活動總結表彰會議,(由於賓館安排等原因,總結表彰會議擬調整在11月底召開),對2009∼2010年度在“講、比”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有較強示範作用的120個先進集體(含20個院士專家工作站)、100名科技標兵、100名優秀組織者進行表彰。總結近兩年來各地開展“講、比”活動的情況,交流經驗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深化“講、比”活動的開展,鄧楠同志將在會上作重要講話。

  評審工作由中國科協常委會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專門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由中國科協常委會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專門委員會、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領導同志組成。主任:由中國科協副主席陸延昌擔任;副主任:由中國科協書記處張勤書記、原書記處書記宋南平兩位同志擔任。本次評選工作為了加強對評審工作的監督,保證評審的公正性河獨立性還專門增設了監審組,監審工作具體由中國科協道德與權益專門委員會承擔。評審的事務性工作由計財部也就是中國科協常委會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專門委員會的辦公室負責。評審工作正在進行,擬於10月25日前按計劃完成。評審結果須經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審查,還要通過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適時將召開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先進集體、科技標兵和優秀組織者名單。研究決定總結表彰大會有關工作事項等。

  三、總結表彰會議的有關情況

  1、會議組織機構。本次會議由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會議籌備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工作由中國科協計劃財務部統籌協調安排,機關有關部門和有關直屬單位參與。會議組成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張勤擔任,機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領導為成員。籌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宣傳組、文件組、會務組等。

  主辦單位: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辦單位:中國科協計劃財務部、中國科學技術諮詢服務中心。

  協辦單位:中國科技會堂。

  2、會議時間、地點。總結表彰大會定於2010年11月29-30日在中國科技會堂召開,28日報到。

  3、參會代表及人員。參會人員約350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講、比”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35人;科協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35人;各地獲獎者代表:先進集體120人,科技標兵和優秀組織者領獎代表70人(每個獎項35人);機關處以上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約90人。

  4、會議主要議程。11月29日上午,表彰活動:宣讀表彰決定;頒獎。擬邀請各地獲獎者代表近190人出席會議並領獎(集體獎頒發獎牌及證書,個人獎頒發獎盃及證書);請三個獎項的三位獲獎者代表發言。請鄧楠書記作總結講話。

  11月29日下午,大會經驗交流:擬邀請8-10位代表發言。

  11月30日上午,9:00-11:00分組討論;11:00-11:50請張勤書記作會議總結講話。

  5、出席會議的領導。中國科協常務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組長鄧楠,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副組長張曉強,科技部副部長、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副組長王偉中,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全國“講、比”活動領導小組副組長金陽,中國科協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齊讓,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張勤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分管企業科協工作的領導及省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出席會議。

  王延祜:謝謝!

  周建強: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下午好! 受第四屆中國(蕪湖)科普產品博覽交易會(簡稱科博會)組委會的委託,今天,在這裡很高興地向大家介紹科博會的有關情況。

  一、科博會有關情況介紹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書記處關於科協工作的幾點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由中國科協和安徽省政府共同主辦的科博會已在安徽省蕪湖市連續舉辦了三屆(2004年、2006年和2008年),累計有1000多家國內外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參展,參展的科普產品達1.5萬多件,交易額8億多元,參展參會人員80多萬人次,展會期間開展一系列科普活動,包括有16位院士作科技報告、3位航太員作航太科普報告和青少年科技傳播行動等。科博會作為目前我國唯一的國家級科普產品博覽交易會,它的成功舉辦,向業內外充分展示了科普產品巨大的市場需求和發展潛力,促進了科技資源向科普資源的應用轉化,擴大了科技成果的推廣與應用範圍,推動了科普產業的形成和壯大,吸引了眾多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到科普產業這一新興產業中來。科博會得到了中國科協的高度評價,認為科博會的成功舉辦,在培育科普產品市場、促進科普產品的創新、繁榮科普事業和搭建社會化科普服務平臺等方面進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決定從第三屆科博會(2008年)開始,每二年定期在安徽省蕪湖舉辦科博會,與安徽省政府一起將科博會辦成高水準、有特色、聚人氣的品牌展會,以科博會為平臺,打造中國科普資源集散中心,把蕪湖建設成科普產業的先導區、示範區。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科博會,把科博會作為推動我省科技成果轉化交易的重要平臺。三屆科博會積累的成功經驗和客商資源,為我們繼續辦好本屆科博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本屆科博會總體情況

  1、展會主題。第四屆科博會定於2010年11月12日—14日在安徽省蕪湖市舉辦,11月12日上午舉行科博會開幕儀式。本屆科博會以“共建創新平臺,發展科普產業”為主題。

  2、舉辦單位。第四屆科博會由中國科協和安徽省政府共同主辦、安徽省科協和安徽省蕪湖市政府承辦,國家全民科學素質綱要實施工作辦公室為特別支援單位。

  3、參展單位。包括全國各級科協,全國學會,境內外生產、銷售科普產品的企業和商家,各類科普場館,科普教育基地,研究開發科普產品和技術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普圖書及音像製品出版機構,境內外科技團體和其他從事與科普工作相關的單位。

  4、主要內容。本屆科博會由展示交易和涉會活動兩大板塊構成。其中:展示交易內容:包括科普場館類、科普出版類、科普教育類、科學生活類、科普資訊技術類、科普綜合類和科普創意創新類。將通過實物、樣品、模型、圖片、廣告、音像和現場銷售、貨物留購、技術轉讓、商貿洽談、招商引資、資訊發佈等形式等現場展示和交易。涉會活動內容:包括舉辦2010年中國科普資源共建共用論壇,論壇的主題為“建立公益性科普事業與經營性科普產業並舉機制”;舉辦院士專家報告會;科普產業園開園及推介會,邀請中國科協和安徽省領導為我國第一個科普產業園——中國(蕪湖)科普產業園揭牌;組織開展優秀科普產品和優秀組織單位評選等。

  5、展覽佈局。本屆科博會設立1000個標準展位(含特裝展位),一層全部設置特裝展位,主要展示科普場館展品展項和規劃設計、科普圖書和聲象製品、科普教育器材及教具、航太技術和科普動漫及科普遊戲等。二層以標準展位為主,另設立嫦娥探月工程科普展、大學生科普創意創新大賽優秀作品展等幾個專項展區。

  6、參展參會。截止2010年9月底,已有來自全國13個省(市、區)和日本、台灣等國家地區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企業和科普團體申請參展。本屆科博會還將邀請包括科技館和科普圖書、科普教育器材採購單位在內的500人買方團參會。屆時全國各省(市、區)科協和安徽省17個省轄市將組團參會。展會將邀請國家有關部委領導、著名科學家、高校、科研單位、企業領導、相關國際組織負責人和科普領域的重要貴賓參會。

  三、本屆科博會特點

  1、突出科普事業與科普產業並舉。按照中央書記處關於推動科普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和國務院關於建立公益性科普事業與經營性科普產業並舉的體制的要求,本屆科博會將把經營性科普產業和公益性科普事業有機結合起來,展會上既有科普產品的現場交易、貿易洽談、資訊發佈、技術轉讓和合同簽約,又有面向社會公眾的科普產品與技術展示、院士專家科普報告會、科普專題論壇等內容豐富的科普活動。科博會將既是產、學、研、用結合、交流的平臺,也是一次公眾接受教育的科普大餐。展會對參展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學會一律免費,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充分體現科普事業的公益性。

  2、緊扣產業轉移和新興產業發展。今年年初,國務院正式批復《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蕪湖市作為承接產業轉移的核心城市之一,緊緊抓住舉辦科博會的機遇,建立了全國第一家科普產業園,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引導全國各地科普產品研發、製造單位向安徽轉移、向蕪湖聚集,著力打造我國第一家集“產、學、研”一體化,生產、展示、交易一條龍的“科普資源集散中心”。展會期間將舉行中國(蕪湖)科普產業園開園揭牌儀式、入園簽約儀式和推介會。科普產業作為新興的朝陽產業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將科博會作為培育新興產業的重要載體,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援,推動科普產業發展壯大,促進安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3、著力推動科技創新資源向科普資源應用轉化。安徽省委、省政府將舉辦科博會列入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和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建設的重要內容,將科博會作為自主創新要素的重要交易服務平臺,推動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引導創新要素集聚,促進科教資源向科普資源轉化。本屆科博會上,有關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將攜帶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的科普產品和技術參展,將蘊藏在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的科技創新資源轉化為科普資源。同時,展會上將展示我國在自主創新方面的成果,進一步激發廣大公眾的創新意識,提高創新實踐能力。

  周建強:新聞界的朋友們,科普事業是一項社會性基礎工程,舉辦科博會是建立公益性科普事業與經營性科普產業並舉機制的有效探索,是擴大科技成果應用轉化範圍的重要途徑,也是建設中國科普資源集散中心的重要內容,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鼎力支援,這裡,我們真誠地邀請各位到安徽、到蕪湖、到科博會進行宣傳報道,希望通過你們全面、深入的跟蹤報道,讓更多人了解、關心、支援和參與科博會,進一步擴大科博會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周建強:再次感謝大家對科博會的關心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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