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樓主 |
發表於 21-7-2021 00:35:43
|
顯示全部樓層
無線電頻譜是珍貴公共資源,我們是其中之一使用者,各方需遵守相關規條,互相尊重,珍惜與協作。設立業餘無線電中繼站需付出不少人心力及資源持久管護;設站方及各使用者均受相關條例規管,請關愛惜護。準確清晰報呼號是作為業餘無線電台操作者基本習慣,亦符合條例。業餘無線電中繼站使用次序 一. ) 緊急事情 二. ) 手持機 三. )車載台 四. ) 固定台• *緊急事情外,其他通訊則可按照內容、距離及訊號強度分先後(*緊急 範指有即時或與時間生命危險性相關)。• 通訊以對大眾有建設性為優,如技術交流、新知介紹等符合業餘業務之內容。• 強度/ 距離:距離較遠或微弱訊號會較難通訊,請先讓他們使用。正常通訊應注意事項1.) 當須要使用中繼站前,首先作最少約 2 ~ 5 秒時間聆聽,確定是否有其他持牌業餘電台正進行通訊,避免因訊號重疊而產生不必要誤會(特別留意聆聽的重要性,可避免 ''撞車''、 ''叠咪'' )。例:有---- 聽對方之內容分析衡量是否須要優先使用,若有必要,請在對方其中一個停頓另一尚未接續之空檔時間內以清晰聲量說一次“Call please from VR2 xxx﹝自己呼號﹞”,或 “Break from VR2xxx﹝自己呼號﹞” ,然後待對方回應。勿連喊“Break, Break, Break...”,因這通常在危急時才使用,大前提以不損大家友誼為依歸。沒有---- 應在開始使用之初段時間用清晰聲量及(報話發音)Phonetics 先報對方及後自己整個呼號 (Full Callsign)。舉例如:自己是 VR2YYY 呼叫 VR2XXX .Victor Romeo Two X-Ray X-Ray X-Ray ﹝對方呼號﹞from(由) Victor Romeo TwoYankee Yankee Yankee ﹝自己呼號﹞calling(呼叫) and standing by.(有需要時可呼叫幾遍,以便受呼叫者留意到)。2.) 不雅、意識不良之訊息並非業餘業務之業務內容,請勿發送 (詳刊於「業餘無線電台牌照」內,請細閱清楚,以免影響他人或及觸犯條例)。3.) 使用中繼站之初時請清楚報整個電台呼號(Full Callsign),並應可能情況下在其後對話停頓前報呼號一次,以便區別使用者身份。4.) 越區之通訊必須報雙方之 前綴 (Prefix)。如:VR2, XX9, BG7 …等。5.) 盡可能避免發送過長之連續訊息﹝例如一分鐘以上﹞,同時請在通訊過程中建議留約 1 ~ 2 秒之空檔時間,讓其他合法同好加入。6.) 若情況容許時,勿長時間使用中繼站作單一對象通訊,這會減低與其他同好通訊機會,亦有可能構成浪費公共資源。7.) 中繼站使用之頻率,應盡量避免作其他通訊,以免產生有害干擾。8.) 當頻道繁忙時,為能盡量利用有限資源,應以清晰簡短通訊,避免不必要閒談。9.) 中繼站應以語音通訊為主,其他模式可能引致一般守候者因未能解譯內容,而感到不舒適。10.) 不應連續長時間依靠中繼站作為主要通訊媒介,應作多方嘗試其他途徑以啟發各種有效業餘通訊模式。*內容僅供參考,歡迎原文轉載、請勿刪改及必須註明出處;唯筆者保留所有最終解釋、修改及收回等權利*11.) 個別中繼站可能有不同操作守則須遵守,在相互尊重基礎上,請按照負責中繼之人員指示,如有相關建議請直接與有關人士聯絡。12.) 中繼站之設立目的是希望盡量方便各守秩序持牌業餘電台使用,各同好有責任保持中繼站暢順運作,勿只作利益享受者。13.) 設立中繼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中繼站之運作。中繼站使用者若有任何不便或損失責任自負,與設立方無關。14.) 如遇上非偶發性干擾,應盡量保持克制、冷靜,或及暫時停止通聯、收聽。建議:如有迫切需要可收集干擾源詳盡資料後,與設立中繼站方聯絡交流,以便跟進。(忍耐,準確充足合時資訊,以及將心比己有助減少干擾發生)。15.) 使用者請尊重設立中繼方,關顧同好。16.) 使用者必須遵守當地法例或及配合相關部門規管。香港負責規管通訊事務的執行部門為 『通訊辦』(OFCA)===================================================
|
|